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县委、县政府决定,2012实施38项民生工程,涉及教育有六项,下面就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民生工程简要介绍如下,以便于您的了解和支持。
1、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两免”指的是: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和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一补”指的是: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
2、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资金的补助标准是为:小学为525元/生•年,初中为725元/生•年。
3、2012年,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为1000元/生•年,初中为1250元/生•年。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要做到:一是落实国家标准;二是补助费的发放要及时、公正、公平,不许挤占、挪用、截留。特别是发放时应由学生家长或学生亲自签字领取,发放表中要注明家长联系电话。三是及时公示,不许弄虚作假。
4、2012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90元,初中生均每年180元,所需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5、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本标准。2012年起,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基准定额分别按现行农村初中标准5倍执行。
6、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维修改造补助基本标准为每平方米400元,由中央和省级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超过中央和省级安排部分由各地自行承担。
7、、2012年,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允许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经省价格、财政部门批准的教育招生考试费、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除此之外,不能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8、学校坚持“三栏公示”:一、校务公开栏;二、财务公开栏(要求每季度公示一次);三、收费公示栏。收费公示栏内容包括: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教育局举报电话0552-8023450)。
祝各位家长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学校 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怀远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廿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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