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组织
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义保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考核义务教育学校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情况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注重考核效果;简化考核方式,硬化考核指标;实地抽样验证,规范评分操作;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核形式
(一)考核时间。县义保办每年组织年中和年末两次统一考核,年中考核于当年6月中旬完成,年末考核于当年12月中旬完成。
(二)考核办法。实行自我评价与统一考核相结合,各学校对照考核指标进行自评,县义保办再组织统一考核。统一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由检查组随机抽选实地查看的学校。
(三)考核赋分。考核实行百分制,以学校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测评赋分,发现未达到指标要求的作扣分处理,扣分以实证材料为依据。年中考核得分和年末考核得分按3:7加权平均后作为年度考核得分。
(四)综合评价。县义保办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得分确定各县区评价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价等次原则上不设不合格等次,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1、产生新债务的;2、信访举报存在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或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并查证属实的;3、被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经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要求查办并查证属实的。4、存在乱收费行为的。
五、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主要分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预算管理情况(具体指标见附件)。
六、考核结果应用
作为有关教育考核、评先、专项资金安排等的参考依据。
本办法由县保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怀远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 怀远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单位名称: 考核时间:201 年 月 日 考核负责人:
指标分值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依据自评得分最终得分备注
财务制度情况、文件保存情况6财务规章制度齐全的(2分)。教育局计财科下发的各类文件保管齐全的(4分)。查阅学校有关文件资料
材料报送情况4按要求及时编报各类统计报表,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分);按要求及时报送文件资料(2分)。注:报表和文件报送发生错报、漏报现象一次扣0.5分,迟报一次扣0.2分。县义保办根据平时工作掌握综合评定
财务公示情况10按规定成立财务公开小组的(4分);财务公开内容完整的(3分);定期公示民主理财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3分)。查阅学校有关文件资料,按计财科下发的<关于要求学校进行财务公示的通知>内容进行公示
新债务发生情况15没有产生新的债务的(15分)。走访学校听取校长汇报
贫困寄宿生补助情况10贫困家庭寄宿生按规定程序评审,有评审实施细则的(3);专门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的(4分);按规定进行公示上报,发放及时,并在发放后及时通知学生家长的(3分),查阅学校有关文件资料,走访学校查看名册
免费提供教科书情况6加强免费教科书工作的发放和监管,按照、按量、按质免费发放到学生手中(3分);建立健全教科书循环使用及管理办法,实施效果良好(3分)。查阅学校有关文件资料,学校有使用管理办法,走访学校抽查学生
学校收费情况9收费行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收取作业本费,其他费用一律未收取(4分);学校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内容(5分)。注:检查或社会反馈信息中发现一起乱收费该项不得分。查看有关资料、走访学校抽查师生
预算编制情况10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工作程序,据实、规范编制年度预算(以预算编制的表格和预算批复文件为准)(3分);学校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按编制的预算执行的(3分)。注:检查和社会反馈信息中发现学校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以及违反财务规定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该项不得分。查阅学校有关文件资料,走访学校查看有关资料和账表
预算执行情况10学校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并严格按照用款计划使用经费的(1.5分),查阅年度用款计划表
经费管理情况20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办理各项支出,支出票据合法有效(5分);公用经费未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5分);加强教师培训,提高师资水平,教师培训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5%的(5分);建立公务接待用餐相关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从紧安排招待支出(5分)。 查看学校文件和会计账表
总分合计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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