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和质量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圆满完成今年我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任务,怀远县就切实做好2012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提高认识,明确招生工作的目标任务,2012年市教育局下达我县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总任务为5950人,其中县内职业学校计划招生2500人。 各生源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工作部署,尽早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进一步把职教招生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扩大送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大中职招生考核的权重和力度,切实抓好初中学校及校长“三率”(辍学率、升学率、及格率)的考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初中学校、教师“防辍控流”责任。各生源学校校长要亲自部署、检查和落实中职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中的有关问题。
二、创新办法,确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坚持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重点,确保完成招生计划。同时扩大招生面,积极面向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及退役士兵、农民工、农村青年及下岗失业人员等非群体招生。要积极探索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继续坚持中职招生“五放开”政策。即:放开计划限制;放开入学届别限制;放开考试限制;放开地域限制;放开招生时间限制。 2012年中职招生继续实行市、县“统一编制学校及专业代码、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收缴档案、统一录取时间和统一录取程序”等“五个统一”的中职招生录取机制,中高职志愿的填报与普通高中同步进行。
三、工作要求,各生源学校要成立职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要确定一名副校长专门负责职教招生工作。要根据所承担的招生任务数,按比例分配到班级,责任明确到人。要认真进行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分流指导,不得少于2个学时。切实解决“为什么要分流”和“如何分流”的问题,按规定组织毕业生填写志愿,提高中职志愿填报率和中职录取报到率,确保高中阶段招生总量的完成和“职普”比例的协调。普通高中也要宣传“高中毕业后一年制普通中专”和“对口高考”的政策。
各职业学校、初中要营造招生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国家、省促进职教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职业学校办学特色、招生信息和毕业生的典型事迹,营造有利于促进中职学校招生的良好环境和社会氛围。 继续实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目标责任制。为确保中职招生计划的完成,县教育局下发了《怀远县2009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奖惩办法》(怀教【2009】8号)。2012年,县教育局将依据各学校招生指标完成情况,严格按照《奖惩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奖惩,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全县中职招生工作。
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信息的动态管理。为全面、及时地掌握中职招生工作信息,今年我县从7月份至11月份建立中职招生月报制度,各职业学校、初中要及时上报本校招生和输送生员进展情况,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管理效率。严肃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职业学校、初中要严格执行《关于严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纪律的六项规定》(怀教【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严肃中职招生纪律的通知》(怀教【2012】64号)。各校要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校校长为中职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针对中职招生工作可能发生的收送“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重点环节和问题,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时发现,有效解决。规范使用经市县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资料,不得进行片面和失实的宣传误导家长和学生。
县教育局将对中职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中职招生工作中的各种违纪行为,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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