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做好本职工作,更好地履行教师职业道德,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受学生尊敬、让家长满意、获社会好评的人民教师,我承诺如下:
1、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校,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旷课,不随意调课或私自找人代课。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
2.遵纪守法。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邪教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歧视、讽刺、挖苦、辱骂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列名次。
5.为人师表。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不在课堂上抽烟、接打手机或酒后上课;不在工作时间参与下棋、打牌、炒股、玩游戏、聊天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在评估考核、职称评审、科研教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6.廉洁从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他商品,不对学生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家长谋取私利。
7.终身学习。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及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积极参加教改实验,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包集镇 学校 承诺人: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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