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 加入收藏 欢迎光临合肥讯飞辅导班!
  • 网站首页
  • 教育资讯
  • 校园之窗
  • 校长论坛
  • 党建工作
  • 政务公开
  • 教育科研
  • 招考指南
  • 通知公告
  • 机构设置
  • 图片新闻

  • 怀远县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日 来源:[包集镇中心小学] 浏览[426]

    1.不准讽刺、挖苦、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不准按成绩给学生公开排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3.不准擅自到校外兼课及从事有偿家教。
    4.不准私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书籍、刊物和其他物品。
    5.不准利用教师之职示意学生及家长宴请、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财物和通过学生家长谋取私利。
    6.不准不修边幅、穿奇装异服、浓妆艳抹、举止不文明。
    7.不准酒后上课、上课时间打电话、抽烟、打瞌睡。
    8.不准在高考、中考、职称评定、论文评选、年度考核、质量监测及其他考试或竞赛中弄虚作假。
    9.不准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玩麻将、扑克等游戏。
    10.不准散布、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及宣传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最新内容:



    上一篇:关于加强全县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
    下一篇: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

    合肥讯飞辅导班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合肥讯飞辅导班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