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城区学校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从农村中小学选聘部分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为做好教师选聘工作,现将《2012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方案》予以公告。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本县境内农村在编教师,且近三年内未离开过本县中小学教学岗位(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到其它学校任教的教师不得报考)。农村教师需在农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2009年8月13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不得报考)。
2、报考条件:
(1)报考高中招聘岗位须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高中岗位任教三年以上,具有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招聘岗位须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初中岗位任教三年以上,具有初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招聘岗位须中专及以上学历,在小学岗位任教三年以上,具有小学教师资格。以上学历均为国民教育学历。
(2)专业: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相同。
(3)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标准。
(4)小学教师只能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只能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可以报考高中,也可以报考初中。
(5)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遵守师德。
(6)若某学科报考人数低于该学科选聘人数的3倍,则该学科选聘人数等比例减少。
(7)年龄在40周岁(197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获得市级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
二、选聘名额及学科
详见附表。
三、报名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3-17日。
2、报名地点:怀远县教育局五楼招生办。
3、有关事项:
(1)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个人报考承诺书,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张。
(2)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报考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所有教师报名时必须书面承诺所报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如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4)资格审查后,履行报名手续。
(5)缴纳考务费,并参加电子摄像(报名时须本人到现场,不得他人代替)。
(6)费用: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笔试费共计45元;面试每人80元,面试时收取(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四、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高中岗位为报考学科高中阶段专业知识,初中、小学岗位为报考学科初中阶段专业知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学科为相关基础知识,满分值均为100分。获得市级教坛新星、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市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荣誉称号之一的教师,在报名时可凭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考试加分事宜,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此项加分为合计分数前加分),此项加分不累计计算。
3、2012年8月21日考生凭身份证和报考收费票据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25日在怀远教育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2012年8月26日,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原报名处申请查分。查分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错统,具体由查分工作组人员对卷面成绩进行复核,但不对答题内容重新评阅。
五、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如出现0.5比例可进位整数)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面试内容为讲课,总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面试内容为讲课与技能操作,讲课分与技能操作分各为50分,总分为100分。
(2)讲课的范围及内容是: 高中为相应学科的高中二年级教材,初中为相应学科的初中二年级教材,小学为相应学科的小学五年级教材。
六、选聘办法
1、将笔试、面试成绩按7∶3合计总成绩,根据考生所报学校学科选聘人数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2、入围对象经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组织机构
成立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人员如下:
组 长:施永坚(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徐长奎(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蔡长森(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明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崔佰顺(县人社局局长)
王守本(县财政局局长)
崔 伟(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崔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八、工作纪律
1、凡抽调参加选聘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做到守时、守纪,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凡抽调参加选聘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做到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3、参加选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选聘条件,仔细验证考生证件和照片,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者报考。
4、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出现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由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考试成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其它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指导。
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县教育局。
附:1、2012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计划表
2、2012年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3、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4、个人报考承诺书
怀远县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二年八月十二日
最新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