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负责校园总体规划和基建项目的审批工作,并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负责县级教育事业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国(境)外对我县教育援助资金;负责对全县教育费附加、专项补助费、银行贷款安排使用和管理以及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承担省、市、县布置的有关专项统计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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